【摘要】哪些人容易胎盘早剥?胎盘早剥是指在孕妇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部分或全部胎盘从子宫壁剥离,这种情况很危急,若是处理不及时可能危及母儿生命。那么,哪些人容易胎盘早剥呢?
有下列情况的孕妇容易发生胎盘早剥:
高龄(>35 岁)产妇、经产妇、吸烟、饮酒、吸食可卡因等毒品、合并糖尿病等代谢异常、有血栓形成倾向、子宫肌瘤或患有妊娠高血压等全身血管病变的孕妇。
因此,家族有血管病变或代谢疾病史的女性在孕前需要详细检查,以避免孕期出现胎盘早剥。
妊娠20周以或分娩期出现不明原因的腹痛、背痛或伴阴道流血或血性羊水时需要警惕胎盘早剥的可能。
另外,早产或临产时的宫缩腹痛多由不规则到阵发性、规律性疼痛,间隔数分钟一次,孕妇也需注意,应立刻就诊。
1、询问相关病情
根据孕产妇有无高危因素或相关病因,结合腹痛、阴道流血和腹部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多可得出诊断。但还需通过检查进一步确诊。
2、B超检查
怀疑胎盘早剥的孕妇可通过B超检查确诊,通过超声检查能够了解胎盘的部位及胎盘早剥的类型,胎儿大小及是否存活,但是也有漏诊的可能。
3、实验室检查
胎盘早剥的孕妇还要抽血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及凝血功能,II 度以上胎盘早剥患者因为可能危及生命还应检测肾功能、血气分析、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检测。
胎盘早剥的治疗原则是积极处理休克、及时终止妊娠、控制DIC,减少并发症。
1、纠正休克
若有胎盘早剥的孕妇有休克症状时,应采用休克卧位,并立即建立静脉通道,迅速补充血容量,改善血液循环。根据血红蛋白的多少,输注血红细胞、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最好输新鲜血,既可补充血容量又能补充凝血因子,应使血细胞比容提高到0.30以上,尿量>30ml/h。
2、及时终止妊娠
胎儿娩出前胎盘剥离有可能继续加重,一旦确诊Ⅱ、Ⅲ度胎盘早剥,应及时终止妊娠。根据孕妇病情轻重、胎儿宫内状况、产程进展、胎产式等,决定终止妊娠的方式。
(1)阴道分娩:如果孕妇有过生产经验且状态较好,能够短时间分娩结束,那待宫口开大,有明显出血现象时,首选阴道分娩。在此分娩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孕妇的血压、宫缩、出血及脉搏等情况,随时检查胎儿胎心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剖宫产。
(2)剖宫产:如果孕妇是第一次生产,不能短时间分娩结束,或者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都要采取剖宫产:虽然为轻型胎盘早剥,但胎儿有窘迫症状需要进行急救;诊断为重型胎盘早剥;产妇病情严重,胎死腹中;破膜后生产无进展等情况。
采用此分娩方式后,要随即注射宫缩剂,同时进行子宫按摩,以控制子宫出血。若是出血量大,但是并没有凝血,则可能是凝血功能出现障碍,需要医生及时处理。如果出血情况难以控制,或者出现DIC,那么要进行子宫切除手术。
3、并发症处理
(1)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立即给予子宫收缩药物,如缩宫素、前列腺素制剂等;胎儿娩出后人工剥离胎盘,持续子宫按摩等。若仍有不能控制的子宫出血,或血不凝、凝血块较软,应按凝血功能障碍处理。
(2)凝血功能障碍:迅速终止妊娠,阻断促凝物质继续进入母血循环,纠正凝血机制障碍:①补充血容量和凝血因子;②应用肝素;③抗纤溶治疗。
(3)肾衰竭:若患者尿量<30ml/h,提示血容量不足,应及时补充血容量;若血容量已补足而尿量<17ml/h,可给予呋塞米20-40mg静脉推注,必要时可重复用药。若短期内尿量不增且血清尿素氮、肌酐、血钾进行性升高,并且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提示肾衰竭。出现尿毒症时,应及时行血液透析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