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其实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没多久,黑龙江就开始力推三孩政策了,这是什么原因?人口稀缺吗?黑龙江哪些地方可以生三孩?超生落户条件是怎样的?本文为你解答一二。
黑龙江早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孩。
六种情形可生三孩
前述《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2.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具体指黑龙江省的漠河、塔河、呼玛、黑河市爱辉区、孙吴、逊克、嘉荫、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虎林、密山、鸡东、穆棱、东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市、区);3.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4.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5.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小贴士:
而针对特殊情况经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具体还依当地计生部门规定进行。
目前我国仅仅是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但对于生育第三胎,其实尚未在全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针对一些地区,当地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却对生育三胎有相应的规定,当然这些规定,自然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作出的,否则就会出现违法的情况。
当前,黑龙江省可以说是率先对三胎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也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才允许他们生育三胎,而并非是都可以生育三胎,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可以生育三胎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因不孕不育无法生育,依法收养2个孩子后,身体恢复后,可再生育1个孩子;2.夫妻生育2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3.再婚家庭不论双方是否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婚后都可以共同 再生一个;5.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小贴士: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不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超生的子女,可以凭孩子出生证,以及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上户口,会因为没有交纳罚款而不予办理,但是不符合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超生子女,孩子父母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小贴士: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