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妊娠期妇女应用抗肿瘤药物对胎儿可能造成不利影响,但药物应用往往不可避免。于是,如何将毒副作用降低到最低,就成了困扰肿瘤科医生的难题。
一般认为,化疗后怀孕的患者自然流产率增加,子代的基因性疾病及先天性异常亦高于正常人群。80年代末曾有资料报道,霍奇金病患者化疗后生育的子女7.5%发生明显的先天性异常,15%出现流产,15%属于早产儿或低体重儿。
但最近的研究资料末证明这些结果,相反,患者的子女与正常人群的子女差别不大,也未发现化疗药物的累积剂量和种类多少与子女异常有相关性。
大多数研究结果提示,化疗药物对成年人的生殖细胞影响不大,如能健康生存并孕育后代,所生子女大多是健康的,当然这需要更多的资料和更长的时间来证实。
1、先懂点临床药理
众所周知,妇女在妊娠期有特殊的生理变化,包括肾脏排泄能力增加、肝功能及胃肠道吸收改变、肝肠循环增加或降低、血浆蛋白结合及血浆容量增加等。
妊娠时第三间隙中液体的产生(如羊水)可显著影响水溶性药物的药代动力学。
这些变化对母亲、胎儿都有重要的影响,如使药物峰浓度降低、半衰期延长。第三间隙的产生还延缓了药物的清除。
药物只有透过胎盘屏障才可能对胎儿产生直接影响。药物能否透过胎盘屏障与分子量大小、蛋白结合率、脂溶性和电离程度有关,给药途径、药物剂量也是重要的因素,短时间快速静滴或静注可以形成药物高峰浓度,使胎儿接触药物的机会增加。
2、具体到每个药,分别该怎么用?
文献中化疗药物对实验动物的致畸效应和零星报告表明,大多都会对人类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简介如下:
1.马利兰
可以迅速通过血脑屏障,很可能也会透过胎盘屏障。
在一般剂量下,1~6 mg/d,对胎儿多无毒性作用,如合并放疗或联合应用其他致突变药物。可出现胎儿畸形。
Diamond报道:1例孕妇应用与利兰4~6mg,同时口服6-巯基嘌呤并进行过200rad的照射,分娩的女婴有多种畸形。包括双眼过小、腭裂和角膜混浊等,只存活10w。
另1例妊娠3个月前服用马利兰。出生的婴儿有脊柱裂。
2.环磷酰胺
很易透过动物的胎盘屏障和经乳汁分泌,曾有哺乳期母亲服用该药物引起婴儿粒细胞和血小板降低的报道。
环磷酰胺具有高度的致畸危险性,在妊白鼠怀孕的第11~12d应用环磷酰胺7~10mg/kg,子代小鼠可有多发性骨骼缺陷、露脑和无晶状体形成。
环磷酰胺引起人类胎儿多种畸形屡有报道,如指(趾)畸形、冠状动脉畸形、流产等。环磷酰胺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也有明显的致畸作用。
3.阿糖胞苷
抑制DNA合成,可引起染色体断裂,对动物有较强的致畸作用。
给妊娠9~12d的大鼠应用阿糖胞苷可致胎鼠肢体畸形。一般认为。在人类,阿糖胞苷在妊娠3个月后应用是安全的:仅头3m内易致胎儿畸形。
阿糖胞苷为主的联合化疗对胎儿的其他毒性包括早产、低体重、气胸、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以及先大性虹膜、角膜粘连等。
4.5-氟尿嘧啶
在大鼠等动物实验和人类的观察中,已经有致畸形的报告。
5-氟尿嘧啶进入胎盘的剂量较高,母鼠的耐受剂量远高于鼠胎的耐受剂量。
在人类,妊娠期应用5-氟尿嘧啶的报告较少,有1例,在前3m,应用5-氟尿嘧啶的肠癌患者,其胎儿有多发性的畸形,该患者41岁,在此之前有放疗病史,但胎儿接触的放射线小于5rad,在妊娠11~12w,应用5-氟尿嘧啶600mg,静脉使用,5/w,16w终止妊娠,胎儿双侧挠骨发育不全,拇指缺如,主动脉、胸腺、食管、肺等发育不全。
尽管患者年龄较大,与胎儿的畸形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主要的畸变因素肯能还是5-氟尿嘧啶。
5.氨甲蝶呤
据报告,在妊娠头3m单用氨甲蝶呤化疗。17%的病人可出现胎儿异常,如死胎,自然流产、多发性畸形包括尖头、趾蹼或趾缺如。如果去除氨甲蝶呤,胎儿异常发生率降为6%左右。
氨甲蝶呤可经乳汁分泌。乳汁和血浆中氨甲蝶呤的浓度比为0.08。
6.蒽环类抗生素
可通过胎盘屏障。孕期20w给予30mg/㎡,4h和16h可在羊水中监测到。在胎儿肝、肾、肺组织中,药物浓度可高于母体血浆浓度10倍。
阿霉素致畸危险性较正定霉素高,但多数临床报告表明联合应用蒽环类抗生素的方案对胎儿危险性不大,单用此类药物化疗的病例较少。
联合用药的孕妇中有死胎的报道,另外胎儿可表现为骨髓发育不良、白细胞减低、贫血和脾大、早产或低体重、腹泻和高胆红素血症等。
7.长春花碱和长春新碱
长春碱类药物与血浆蛋白有高度亲和力,99%呈结合状态,故不易透过胎盘屏障,在孕妇应用相对较为安全。
8.甲基苄肼
易于穿过胎盘屏障,并可能通过乳汁分泌。小鼠应用甲基苄肼,娩出的子代小鼠有附件缺损、唇裂、短颌等,人类妊娠头3m应用同样可以引起畸形。
1例18岁女性患者,每日口服,甲基苄肼100~150mg,发现怀孕约38d时才停用药物,结果,婴儿有多部位血管瘤及疣。
9.顺铂
在妊娠10d的小鼠腹腔中注同位素标记的顺铂,进入胚胎中的顺铂为总量的1%,而在怀孕13d注射,胚胎中的顺铂可以达到14%,提示顺铂更易进入成熟的胚胎组织。
顺铂可引起小鼠和大鼠的骨骼畸形、胚胎自溶、神经上皮坏死等,在人类,妊娠期应用顺铂的报道较少,现有的资料不足以证明顺铂的致畸作用。
有人报道,在卵巢癌和宫颈癌患者妊娠后期使用顺铂50~100mg/㎡,最长达7个周期,未发现胎儿有先天异常。但由于人类妊娠第3w为神经上皮形成期,形态形成在第11~12w,在此之前用药仍应非常谨慎。
3、最后,尽可能减少毒副作用
化疗药物对胎儿毕竟有潜在的不利影响,况且妊娠至少会加重母体的负担,因此不应在肿瘤末获控制之前怀孕,化疗期间最好使用屏障性避孕法,化疗结束后如条件允许再酌情怀孕。
发现肿瘤时病人已经怀孕且不同意中止妊娠,如需使用化疗药物,应设法减少其毒副作用,如表1,并尽可能将化疗推迟到妊娠的第6m以后进行。
如果确诊时病情已属中晚期,化疗不能等待,但妊娠还不到6m,应终止妊娠。
表1 妊娠期使用化疗药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