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孕妇湿疹传染吗?湿疹是比较常见的皮肤疾病,很多准妈妈都担心孕期湿疹会传染给胎儿。那么,孕妇湿疹传染吗?
孕妇湿疹不会传染。
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表皮及真皮浅层的炎症性皮肤病,一般认为与变态反应有一定关系,它不具备传染性,所以,孕妇湿疹也不会传染给胎儿。但若是患有湿疹的准妈妈是过敏体质,那么就有可能会传染给宝宝,因为过敏体质有遗传的可能。
1、是过敏体质:这类孕妇很容易在妊娠期出现湿疹等皮肤疾病。而且宝宝往往也会遗传这种体质,出现婴儿湿疹、哮喘等过敏性疾患。
2、有慢性感染病:如患有慢性胆囊炎、扁桃体炎、肠道寄生虫等。
3、有静脉曲张:妊娠期由于子宫压迫,部分孕妇出现阴部、阴道黏膜、肛门、直肠和下肢浅表静脉怒张,血液淤滞,形成静脉曲张,这与外阴部湿疹的发病有密切联系。
4、精神太紧张:妊娠时神经精神因素的影响,如过分焦虑和担心等也会成为湿疹发生的导火线。
孕妇湿疹根据皮损的特点可以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湿疹。三者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可以相互转变。具体症状如下:
急性湿疹的症状:自觉剧烈瘙痒,皮损多形性、红斑、丘疹、丘疱疹或水疱密集成片,易渗出,境界不清,周围散在小丘疹、丘疱疹,常伴糜烂、结痂,如继发感染,可出现脓包或脓痂。处理适当则验证减轻,皮损可在2-3周后消退,但常反复发作并可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
亚急性湿疹的症状:急性湿疹验证减轻后,仍有剧烈瘙痒,皮损以丘疹、结痂和鳞屑为主,可见少量丘疱疹,轻度糜烂,治疗恰当数周内可痊愈,处理不当,则可急性发作或转为慢性湿疹。
慢性湿疹的症状:常因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而转为慢性湿疹;亦可开始不明显,因经常挠抓、摩擦或其他刺激,以致发病开始时即为慢性湿疹。其表现为患处皮肤浸润肥厚,表面粗糙,呈暗红色或伴色素沉着,皮损多为局限性斑块,常见于手足、小腿肘窝、乳房、外阴、肛门等处,边缘清楚。病程慢性,可长达数月或数年,也可因刺激而急性发作。
大部分湿疹会在孕妇分娩后消失,但整个孕期都伴随着湿疹却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那么,孕妇湿疹怎么治疗呢?
具体治疗方法:
1、尽可能地不抓,不用力摩擦,不用热水肥皂烫洗,避免因摩擦和外界刺激使皮肤发热,更加奇痒难忍使得病情加重。
2、湿疹发作期,忌食黄鱼、海虾、海鲜等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所以要注意不饮酒,不喝浓茶、咖啡。不吃酸、辣菜肴或其他刺激性食物。
3、要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的适宜,床单、被套、枕巾要经常换洗,保持清洁,以免居家环境过潮导致细菌病毒滋生,引起孕妇湿疹的加重。要勤换衣物,保持身体的干净清爽,以免衣物潮湿导致细菌滋生,引发湿疹。
4、切记不可使用激素类药物,激素类药物对人体健康又害,甚至还会危害胎儿的健康发育。
5、孕期得了湿疹用药应慎重,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