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产假是每个宝妈的合法权益,那么。产假提前多久可以申请呢?产假可以提前多久休呢??
产假国家规定是可以提前15天,具体因人而异。
按规定来讲,国家关于休产假的规定是这样的:女职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国家规定是提前15天的,不过这都看公司的,一般可以凭借医生的证明去休产假。所以说,产假国家规定是可以提前15天,具体因人而异。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月零二十三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零8天。
通常情况,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2012年4月18日前是90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另外,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丈夫是否能休护理假,这要看各省市的具体规定,如果是晚婚晚育的,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 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产假和哺乳假一起98+天,具体因人而异。
产假国家规定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而哺乳假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合共1小时,两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开用。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应减少,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所以说,产假和哺乳假一起98+天,具体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