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子宫内膜增生要切除整个子宫吗?因子宫内膜增生切除整个子宫的案例不少,但是不是所有患子宫内膜增生的人都需要切除子宫,这也是要身体指征的。
全子宫切除不是不伴有不典型的子宫内膜增生治疗的首选方案,大多数不伴有不典型的子宫内膜增生患者可经规范孕激素治疗逆转至正常。
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选择全子宫切除术:
没有保留生育愿望的患者;
随访中进展为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或子宫内膜癌的患者;
药物治疗12个月以上无逆转;
药物治疗后异常子宫出血持续存在;
拒绝进行子宫内膜随访或药物治疗。
绝经后女性如要求手术治疗,应在切除子宫的同时切除双侧输卵管及卵巢。
绝经前女性是否同时切除卵巢应进行个体化选择。
然而切除双侧输卵管是有必要的,因为这可以降低未来卵巢癌的发生风险。
单纯增生
由于无孕酮拮抗的雌激素长期刺激所致的子宫内膜生理性反应。间质与腺体同时增生而无腺体拥挤,腺上皮的形态无异型性。
复合增生
病变区腺体拥挤,间质明显减少,无腺上皮细胞的异型性。复杂增生的病因与单纯增生大致差不多,但是由于病灶呈局灶性,可能还与组织中激素受体的分布有关系。但是少数复杂增生可以发展为不典型增生,从而影响预后。
不典型增生
腺上皮有异型性,属于子宫内膜的上皮内肿瘤,按病变的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不典型增生的发生与复合增生差不多,但部分病例可以缓慢发展为癌。在重度不典型增生中,癌变率可达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
方案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对生育的要求,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等确定。年龄小于40岁者,其癌变倾向低,可首先考虑药物治疗。年轻而盼望生育者,更应先试用药物治疗,因药物治疗后约30%患者仍有可能受孕并足月分娩。对于绝经前后的妇女,癌变的潜在趋势高于年轻者,故多直接采取子宫切除。
1.药物治疗原则为规范用药、长期检查、定期检测、及时助孕。用药种类:
①促排卵药物氯米芬,每天一次,周期第5~9天服用,必要时用药期可延长2~3天。
②孕激素类药物:根据内膜不典型程度不同而有区别,轻度不典型增生可以黄体酮肌注,周期第18天或第20天开始,共用药5~7天。中度及重度不典型增生者连续性应用甲羟孕酮,以3个月为一个疗程,每完成一个疗程即刮宫或取子宫内膜组织作组织学检查,根据对药物的反应,选择停止治疗或对药物的剂量酌情增减。亦可宫腔内放环。
2.手术治疗。刮宫术不仅是重要的诊断方法,也是治疗手段之一。因为局部病灶通过刮宫亦有被清除的可能。年龄在40岁以上,无生育要求的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一经诊断即可行子宫切除。但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肥胖或高龄而对于手术耐受力差者,也可考虑在严密随诊检测下先试用药物治疗。年轻患者经药物治疗无效,内膜持续增生或加重或怀疑已发展为癌,或阴道出血不能为刮宫及药物治疗所控制及产后复发者,均可考虑手术切除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