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厦门新生儿医保政策怎么样?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有一些身在厦门当地的居民朋友想要知道,那么究竟2019厦门市婴儿医保政策如何呢?想知道就快看看下面由小编准备的文章吧!
1、厦门市户籍人员;
2、年满16周岁;
3、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4、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
1、新生儿父母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前往所在地镇街(社区)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社会保障卡办理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人员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申请人员领取审批结果。
1、新生儿的户口簿(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通行证、返乡证、护照、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可在居或村委会领取,或到地税部门(网站)下载)。
4、其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员及低保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45-5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只生育2个女孩的夫妻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证明;
(4)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应提供区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
(5)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办卡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1、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3楼
电话:0592-5369037
2、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禾祥东路168号1楼
电话:0592-5863075
3、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滨湖北路9号
电话:0592-6589151
1、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区地税部门成功办理了参保手续、并在次月将相应保险费缴纳到地税账户者,自出生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出生超过三个月之后才办理参保的,并在申报参保次月将相应保险费缴纳到地税账户者,本年度内自参保之月起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出生三个月之后才办理参保,当月或次月未将相应保险费缴纳到地税账户者,从保险费缴纳到地税账户之月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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